纽约尼克斯队周一赢得了第二轮系列赛对阵印第安纳步行者队的第一场比赛,他们要感谢一些人:杰伦·布伦森,他以 43 分的成绩结束了 连续第四场比赛得分超过 40 分、最终得到 25 分和 5 个三分球的唐特·迪文森佐以及乔什·哈特,他在季后赛继续保持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发挥,得到 24 分、13 个篮板、8 次助攻、3 次抢断和 1 个盖帽。
伊赛亚·哈尔滕施泰因 (Isaiah Hartenstein) 再次表现出色。
OG 阿努诺比与哈尔滕施泰因一样拿下 13 分,并命中 3 个三分球。
纽约队太棒了。他们赢了比赛。这一点没有争议。
但还有另外三个人也对这场比赛的结果做出了不可否认的贡献:扎克·扎巴、肖恩·赖特和泰勒·福特。他们是第一场比赛的裁判,不说他们是谁,他们在比赛的最后时刻表现得非常糟糕,特别是在最后一分钟,他们很可能让印第安纳队输掉比赛。
我们甚至不要去讨论上半场的“边缘接触”推翻,当时布伦森明显用身体撞到了迈尔斯·特纳,这让汤姆·锡伯杜得以在比赛后期保留挑战权,这在他需要将原本被判定为布伦森失误(正确)的犯规在仅剩22秒、一分差距的情况下推翻时非常有用。
裁判在比赛的最后时刻犯了错,其中一次判罚对印第安纳队有利:比赛还剩 1 分 51 秒时,双方打成平局,但泰瑞斯·哈利伯顿 (Tyrese Haliburton) 的划球明显只击中了球,因此他的犯规被正确推翻。
这些判罚都是可以扭转比赛局势的糟糕判罚,有机会通过回放监视器让裁判纠正他们的错误至关重要。问题是,印第安纳队在比赛还剩 52 秒时没有获得回放机会,当时双方打成平局,阿隆·内史密斯明显用手击球,却被吹罚踢球。
赛后,裁判组长扎克·扎巴承认,裁判的判罚很差劲,更重要的是,踢球违例是不可复审的,这太荒谬了。还有什么比判断球是否被踢更简单、更快捷的复审方式呢?为什么还要回放呢?
这是一次糟糕的判罚。这是一条更糟糕的规则。这让步行者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为他们不仅在平局的情况下被抢断了一次明显的抢断转换球权,而且 12 秒后,唐特·迪文森佐投中了制胜的三分球。
当然,步行者队在比赛还剩 12 秒时,拥有最后一次机会,他们拥有制胜球,但当时他们落后一分。当特纳被吹罚“绝对虚假的非法掩护”时,这个机会也被剥夺了。
我甚至不知道从何说起,但我想我首先要说的是步行者队对判罚提出异议并输掉了比赛。这并不意味着仅仅因为经过审查维持了判罚,这个判罚就是正确的。是的,特纳在技术上是在移动,我怀疑联盟在周二的最后两分钟报告中也确认了这一点。一旦判罚在场上被宣判,就永远不会被推翻。
根本就不应该吹这个哨子。这不是一个“50-50”的判罚,不可能有任何结果。你看的每一场 NBA 比赛,整个比赛都会出现这种掩护。我向你保证,50% 的时间里,它不会被判为非法掩护。如果是,那么每场比赛大约会有 30 次非法掩护。实际上,最多只有 20-80 的判罚。
但即使这是一个真正的 50-50 决定,那么从定义上讲,它也是一个判断决定,而说这是一个糟糕的判断 那 致电 那 比赛最后一分钟的犯规数是轻描淡写。我个人认为这完全是个笑话。如果可能的话,你应该让球员决定比赛。在紧张的季后赛中,第四节的犯规标准更高,当然在最后几分钟的犯规标准也更高。
这与球员在比赛最后两分钟必须格外确定自己的投篮选择没什么不同。说“第一节犯规就是第四节犯规”就好比说第一节的一次不明智投篮与在平局季后赛还剩两分钟时投出一次糟糕的投篮没什么不同。这是个谎言,任何参加过任何竞技水平篮球比赛的人都会这么说。第四节的投篮要糟糕得多。周一的“判断”判罚和其他一些判罚也是如此。
另外,请不要再对我表示同情了,说“做 NBA 裁判太难了”。当然很难。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被认为是最优秀的球员。NBA 球员也是如此,如果他们在季后赛的最后两分钟内犯下这么多错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受到严厉批评。
这些裁判也应该受到同样的指责。我不在乎最后两分钟的报道怎么说。我不在乎联合报道怎么说。我不在乎步行者队教练里克·卡莱尔在赛后采访中令人钦佩地选择了“事情就是这样”的夸张说法。我真的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知道我看了什么,这是一场篮球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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